关于规范校企合作管理服务实施意见
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是扩大学校招生规模,满足企业人才需求,提高学校办学实力的重要途径。为创新职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精神,促进学校招生、定岗实习,就业安排良性循环,结合我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校企合作原则、目标
(一)校企合作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原则;同我校合作办班,坚持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原则。
(二)校企合作的目标是:优化学校专业设置,优化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加强学生素质和技能培养,提高学生岗位适应能力和就业能力;加强校企合作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帮助企业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学历水平。
二、选定校企合作对象条件
(一)校企合作的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较好的业绩,具有较高的合作诚信度。其从事行业应与我校开设专业相关,管理体系、技术水平在本行业居于领先地位或其所在行业是朝阳行业,为国家政策所支持。
(二)校企合作项目应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发展需求,具有持续提供同类产业先进技术信息的能力,并能提供工学结合实训和帮助学生毕业就业。
三、校企合作模式
(一)定向委培、企业订单、合作办学模式
1、校企合作可签订协议共同设立定向委培、企业订单、合作办学班。学历教育,按国家规定发毕业证,短期培训经过考核发技能证、资格证。
2、合作选招的学历教育学生录取时统一注册学校学籍,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就业保证协议;实习就业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现招生与招工就业同步。学生入学接受学校统一办公,住宿,生活管理。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校内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时间;明确各自授课内容和责任老师。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
3、经双方协商可投资建立教学专业培训基地,学校提供场地,保证水电暖供应。合作方投资必要的专业教学设备,保证教学培训需要。校企合作项目设立的实训室可以用企业的名字命名,或按照企业要求命名,但名称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二)勤工俭学、定岗实习模式。
1、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企业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和自理自强意识,可以组织学生到合作企业对企业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亲自动手制作产品、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根据签订协议学校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勤工俭学在合作企业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企业按国家和企业规定给学生发放劳动报酬,同时给学校上交学生管理费。
2、学生在校专业学习2、5年,最后半年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职业人。企业按国家和企业规定给学生发放劳动报酬,同时给学校上交学生管理费。
(三)学生就业安排服务模式
学校每年举办校企联谊会,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来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选报有关企业,同学生毕业就业安排相结合,毕业后到企业工作。
四、校企合作管理
(一)健全校企合作组织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校企合作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全面指导协调校企合作各项工作。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必须经学校法人,董事长及校长审批。学校校企合作办公室负责校企合作协议合同的签订,保管。必须收集归档的资料包括:校企合作申报表、校企合作项目立项书(或批准文件)、校企合作办公室的工作计划、会议记录、合同协议等。指导,管理,协调解决校企合作各种矛盾,保证校企合作工作正常运转。定期对合作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资源使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师资培养等情况进行年度效益评价。对合作效益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向领导提出终止或者继续项目的建议。
(二)加强资产和收支管理。
1、校企合作项目实施期间,合作单位应明确合同(协议)所涉及的固定资产的权属,并明列仪器设备清单。属合作企业承诺或书面约定赠予学校的仪器设备,应办理入帐手续。
2、校企合作项目的收入、支出单独建账,集中管理。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及时进行费用结算。
3、合作企业在和学校签订合作协议时应交押金或预付定金。(具体金额在合同中约定)押金或预付定金一是保证合作招生人数,保证学校提供的场地设施能充分利用,避免浪费。二是保证所投资的教学设备能按时到位。三是保证按国家规定选招管理使用学生,避免发生事故,无人担责。押金或预付定金合同到期无违规行为退还。
4、签订协议组织学生勤工俭学或定岗实习,必须明确工时费,具体结算分配办法在协议中约定。
5、学校为本校学生提供特别就业安排服务,费用上交学校。
四、保证措施
1、学校要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企业用人的优选权,为企业提供培训、办公教学场地,水电暖等方面的支持。企业保证按时投入设备、搞好勤工俭学和定岗实习学生的管理。
2、学校各科室制定工作计划,要把校企合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统筹考虑安排。学校对在当年的校企合作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科室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3、任何人不得擅自以学校、科室名义私下与企业进行合作,否则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对在校企合作工作中不按章办事,工作推诿的科室或个人,工作不负责任,以权谋私,给学校造成损失的科室或个人,学校给予相应处分或进行经济处罚。
4、校企合作单位不执行协议合同规定,首先按协议规定处罚。多次提醒不纠正的可采取扣罚押金,断水,断电,终止合作,要求退出等措施促其整改。
本实施意见从2021年3月 日起执行。
山西省运城华美中等技术学校